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(pdf可打印),及时获取招考信息。
发布时间:2023-11-07 10:27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见文内
第一种:功绩晋升制
以公务员工作成绩大小为标准的晋升制度。
第二种:年资晋升制
以工作年限为晋升标准,任职人员的工作达到一定年限,如无重大过失,即获晋级和提职的制度。
由于这种晋升方式只注重工作时间之长短,而不考察工作实绩之强弱,因此,晋升的通常是职级而非职务。
第三种:越级晋升制
指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、贡献卓越、社会影响大或能力特别强的公务员,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,及时给予越级晋升的制度。
第四种:考试晋升制
即采用竞争考试的方式,以考试成绩作为晋升依据的制度,参加公遴选考试是你最好的选择!简单来讲,公遴选考试可以分为两类:
遴选:一般指的是公务员遴选,是上级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公务员,考试的人群是体制内的公务员参加,但是这种考试考上的公务员,只是职位变化,级别是不变的。比如:每年一次大型中央遴选、各省直遴选、市直遴选和部门遴选(纪委、宣传部、组织部)。
公选:这种考试也是只能体制内公务员参加,但是这种考试是提拔领导干部的,比如:正科级或者副科级的领导干部。相对遴选来说:职位变了,级别也变了。现在公选的考试越来越少,主要趋势是遴选考试。
公务员晋升的条件
《公务员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“公务员晋升职务,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工作能力、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。”
晋升条件和资格,是对公务员晋升标准作出的规定。规定晋升条件和资格,具有重要作用。首先,它是选拔合格人才,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要求;其次,有利于职务晋升工作公平合理地进行;最后,对公务员具有有效的导向作用。
晋升不同类别、不同层次、不同职位的职务,在条件把握上也有所不同。要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来具体掌握其晋升的基本条件。
公务员晋升条件侧重对公务员素质提出要求,主要包括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能力水平等。《干部任用条例》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,这也是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,也是将来制定职务晋升法规的主要依据。
什么是公务员
国家公务员,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,符合政策规定,行使国家行政职权,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,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。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,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。
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。
领导职务层次分为:国家级正职、国家级副职、省部级正职、省部级副职、厅局级正职、厅局级副职、县处级正职、县处级副职、乡科级正职、乡科级副职。
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“股”或办公室,规范设置县区“股所级”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。“股所级”低于“乡科级副职(副科级)”,一般由资历较老的科员担任。
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。
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、有关法律、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。
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:巡视员、副巡视员、调研员、副调研员、主任科员、副主任科员、科员、办事员。
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,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。
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,分为十一个层次。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:一级总监、二级总监、一级高级主管、二级高级主管、三级高级主管、四级高级主管、一级主管、二级主管、三级主管、四级主管、专业技术员。
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,分为十一个层次。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:督办、一级高级主办、二级高级主办、三级高级主办、四级高级主办、一级主办、二级主办、三级主办、四级主办、一级行政执法员、二级行政执法员。